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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证

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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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证

【要求】

根据相关法规要求,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培训对象】

初次培训: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的人员。 

再培训:持有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有效期内的人员。

【培训内容】

(1)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规;

(2)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安全标准;

(3)危化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与责任;

(4)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职业卫生管理;

(5)危险化学品基础知识;

(6)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管理等

【如何获证】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在理论知识考试中只报考一门科目。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机考,80分以上为合格。

二、提供材料

初审材料如下:

1、本人2寸白底彩色(半年内近期照)2张;

2、高中以上(含高中)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张,身份证原件扫描件电子档 ;

4、申请表2023版 1份

复审材料如下:

1、本人2寸白底彩色(半年内近期照)2张;

2、操作证原件;

3、申请表1份

三、证件特性:

1、证件内置芯片,应急局刷卡可读持证人信息,应急局官网可查询。

2、证件由天津市应急管理局监制颁发,6年有效期,3年复审。全国通用

3、证件必须在规定有效时间内复审,超过复审日期没有复审的,必须重新培训。

4、颁发:经过正常培训后参加理论考试合格后,由天津市应急管理局颁发《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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