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高压电工证人员可以从事低压电工作业!取消3年复审,6年直接换证!
2026-03-01

围绕减轻企业和从业人员负担提出:
1、推动证书互通互认。应急管理部会同人社部、住建部、市场监管总局,明确电工、焊工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互通互认要求,不再进行重复培训,可以直接参加考试。
2、减少重复取证。修订《特种作业目录》,取得高压电工证书的人员,可以直接从事低压电工作业。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人员在从事本职范围内的作业时,不再要求取得高处作业证。
3、取消证书3年复审,改为6年换证。
围绕方便从业人员取证提出:1、实行“跨省通办”。申请考试的从业人员,取消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要求,可以向全国任意考核发证机关或者其委托的考试机构提出申请。2、实行预约考试,从业人员可以根据自身工作和生活情况提前预约,便利从业人员参加考试。3、实行延期换证。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失效未超过1年的,按照换证办理,但证书失效期间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
第19号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已经2025年12月12日应急管理部第31次部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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